出版緣起
書籍介紹
內文搜尋
專題報導
叢書系列
相關活動
聯絡我們
助印辦法
目前位置:首頁>內文搜尋 >

 

內文搜尋 >

筆劃:八 卷 別:書法篆刻
頁 碼:17/1_154
法華經陀羅尼品第二十六(局部)
法華經陀羅尼品第二十六(局部)
鎌倉正中二年(1325)
藤原宣房(1258~?)
楷書
紙本墨跡
高27.2公分
日本京都右京 天球院藏
 

法華經陀羅尼品第二十六 藤原宣房
fa hua jing tuo luo ni pin di er shi liu teng yuan xuan fang

藤原宣房為日本後醍醐天皇(1318~1339在位)時代重臣,與北畠親房、吉田定房並稱為「後三房」。據《延寶傳燈錄》所載,藤原宣房曾書五部大乘經獻與春日神社,此卷或其時所書。該品敘述藥王菩薩、勇施菩薩、毗沙門天王、持國天王等發願以陀羅尼咒守護受持、讀誦、解說、書寫《妙法蓮華經》者。一九一三年指定為日本重要文化財。
 此卷筆畫粗細對比強烈,橫畫與撇捺又刻意伸長,書風特異而自成風格。細察其書風來源,雖無大家影響,但似乎意在復興早期寫經風格,其捺筆重按與結體橫勢皆是,或許是藤原宣房書寫時有意追仿。
 藤原宣房初名通俊,字萬里小路宣房。日本鎌倉(1185~1333)後期至南北朝(1336~1392)時代朝臣。官仕數代天皇,南北朝建武三年(1336)落髮為僧。工書法,書風獨特。
 參考釋文:
 若不順我咒惱亂說法者頭破作七分如阿梨樹枝
 如殺父母罪亦如壓油殃斗秤欺誑人調達破僧罪
 犯此法師者當獲如是殃
 諸羅剎女說此偈已白佛言世尊我等亦當
 身自擁護受持讀誦脩行是經者令得安隱
 離諸衰患消眾毒藥佛告諸羅剎女善哉善
 哉汝等但能擁護受持法華名者福不可量
 何況擁護具足受持供養經卷華香瓔珞抹
 香塗香燒香幡蓋伎樂燃種種燈酥燈油燈
 諸香油燈蘇摩那華油燈瞻蔔華油燈婆師
 迦華油燈優鉢羅華油燈如是等百千種供
 養者睪諦汝等及眷屬應當擁護如是法師
 說此陀羅尼品時六萬八千人得無生法忍
 正中二年六月十七日歲終書寫之功□
 正二位行檀大納言藤原朝臣宣房
博物館資料:

 

相關詞條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