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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劃:三 卷 別:書法篆刻
頁 碼:17/1_45
大般若經卷第五百五十九(局部)
大般若經卷第五百五十九(局部)

奈良時代(710~794)
楷書
紙本墨跡
高27.3公分 長946公分
日本大阪都島 藤田美術館藏
 

大般若經
da bo re jing

此作書寫內容為《大般若經》,唐代(618~907)玄奘大師所譯,約書成於日本奈良時代(710~794)。此作原應有六百卷,最初保存於奈良藥師寺,故也稱為《藥師寺經》,後散佚日本各地,此處所言者,即現藏於大阪藤田美術館的三百八十七卷。一九六七年指定為日本國寶。
 此作結字方正勻稱,已透露出細心謹慎的書寫態度。用筆沉著又能舉重若輕,書寫出潤澤又有變化的點畫,使細謹的書寫具現出書法使轉的豐富變化,略帶行意的點畫,組織出成熟的字架,既可知寫經者對於翰墨的嫻熟,也可想見其乃擅以翰墨之美入於佛事者。
 參考釋文:
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卷第五百五十九
 第五分地獄品第八  三藏法師玄奘奉  詔譯
 時舍利子便白佛言如是無倒隨喜迴向皆
 由般若波羅蜜多威力成辯爾時佛告舍利
 子言如是如是時舍利子復白佛言如是般
 若波羅蜜多能作照明皆應敬禮世間諸法
 不能染污能除翳闇能發光明能施利安能
 為導首與諸盲者作淨眼目與涉闇徒作
 明燈炬引失道者令入正路顯諸法性即薩婆
博物館資料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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