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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諸誡慧為法牆 約清雍正(1723~1735)至乾隆(1736~1795)年間 李德光 白文方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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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諸誡慧為法牆 李德光
yi zhu jie hui wei fa qiang li de guang
「以諸誡慧為法牆」應是出自《法句經》:「多聞能持固,奉法為垣牆。精進難踰毀,從是戒慧成。」 此方印為白文七字章,方正的印面,將字分成三行排列,章法極為規矩,全印四平八穩。這是最基本的章法,文字與筆畫的粗細、間隙的大小,都力求勻稱、妥貼、轉折及自然,其中「法」字雖用古篆體,而法的偏旁「水」部,是用三點的簡筆來表達,筆畫雖減,並不覺得太空。 其次,在刻工方面顯得平穩,似大切刀的鑿刻,少有碎刀之痕,此印刀法有拙趣,韻味盎然。作者喜將印文的筆畫屈曲,刻意填滿,應是為了勻整之故,顯得平板些。 李德光字復初,號石塘。華亭(今上海松江)人。約活動於清雍正(1723~1735)至乾隆(1736~1795)年間。屢次考試不中,遂絕意仕進,耽玩篆刻,好金石文字,摹古銅印、玉印、牙章莫不精妙。與丁敬為莫逆之交,丁敬極賞其刀法。印作曾被選入《飛鴻堂印譜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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