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版緣起
書籍介紹
內文搜尋
專題報導
叢書系列
相關活動
聯絡我們
助印辦法
目前位置:首頁>內文搜尋 >

 

內文搜尋 >

筆劃:十 卷 別:書法篆刻
頁 碼:17/1_208
般若臺題記(局部)
般若臺題記(局部)
唐大曆七年(772)
李陽冰
篆書
拓本
 

般若臺題記 李陽冰
bo re tai ti ji li yang bing

刻於福建省福州市烏石山,碑文為「般若臺大唐大曆七年(772)著作郎兼監察御史李貢造李陽冰書」,計二十四字。末有楷書「住持僧惠攝」等字。據傳古有沙門持《般若經》於此,日不釋手,因是得名。「般若」,指徹見一切事物的真實智慧。李陽冰在書史中,是篆書的重要代表書家,傳世碑刻中,又僅此題記保存唐代(618~907)碑刻之原貌,故深受書法界重視。
 李陽冰曾自詡:「斯翁以下,直至小生。」意謂李斯之後,李陽冰直承李斯的篆書成就,堪為篆書史上的重要人物。李陽冰所言非虛,其在莊重秦篆的基礎上,進一步整飭篆書的用筆與結字,與李斯之作同為後代學習篆書的來源,正是其成就所在,此題記即是李陽冰典型的篆書風格。此書筆法圓渾瘦勁,結構靈動而不失嚴謹,體現出李書對秦篆的變革。
 李陽冰字少溫。唐代書法家。趙郡(今河北趙縣)人,大詩人李白之族叔。好古、善屬文,工書法,小篆絕妙,後人多仿傚其篆書筆法。
 參考釋文:
 般若臺
 大唐大
 郎兼監
博物館資料:

 

相關詞條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