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
			發願文(局部) 北宋(960~1127) 黃庭堅(1045~1105) 行楷書 紙本墨跡 臺灣臺北 故宮博物院藏 						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|  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發願文 黃庭堅 
                   fa yuan wen   huang ting jian
                  
			此卷為黃庭堅崇奉佛教,發願不食酒肉、不犯淫欲之作。凡六十九行,二百三十七字。卷中且言若有違犯,則眾生之過,其過亦一併代而受之。明代(1368~1644)懷渭禪師言:「誦之使人心目震駭,神觀肅然」,可見其誓願之堅定。  此卷結字用筆雖略顯稚拙之感,大抵是出於過分專謹作字所致;仔細觀察便可發現,無論是筆畫的書寫動勢,或是單字構形的細節,都呈現由顏真卿影響過渡到黃庭堅成熟書風的樣態,是一件不可多得的佳作。  黃庭堅為北宋(960~1127)詩人、書法家。虔誠奉佛,以居士身悟道,承臨濟宗黃龍晦堂祖心禪師之法,書跡多具禪意。  參考釋文:  量觀察如  實懺悔我  從昔來因癡  有愛飲酒食  肉增長愛渴                  
				  
				  				  
				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