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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| 草聖帖(局部) 約北宋元祐二年(1087)
 米芾(1051~1107)
 草書
 紙本墨跡
 高24.7公分 寬37公分
 臺灣臺北 故宮博物院藏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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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|  |  | 草聖帖 米芾此帖為米芾論草書之作。凡九行,六十五字。其先以:「草書若不入晉人格轍,徒成下品。」標舉其書學主張,再就歷來重要草書家加以評述,其中論及唐代(618~907)僧懷素、高閑、●(上巧+下言)光等之草書,用語雖偏激切,亦可見佛家僧者在草書史上的重要地位與影響。cao sheng tie   mi fu
米芾以草書應學晉人,而此帖之書寫確切落實其書學主張,字字草法完備、獨立自足,通篇只見一處上下字相連,不以繚繞牽帶為能事。此帖雖未及晉人之雍容蘊藉,但筆畫八面出鋒、結構之疏密開闔、行氣之錯落自然,均見出米芾十足功力。
 米芾字元章,號鹿門居士、襄陽漫士、海岳外史、無礙居士等,世稱「米癲」。北宋(960~1127)書畫家、篆刻家。精於鑑別,好收藏名跡。書法卓然成家,印章亦多為其所親鎸,有不少書畫傑作傳世。
 參考釋文:
 草書若不入晉人格
 轍徒成下品張顛俗
 子變亂古法驚諸
 凡夫自有識者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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