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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卷凡例
一、本辭典為便於讀者了解世界佛教美術之全貌,按美術學科分類編排,依序為建築四冊、石窟五冊、雕塑四冊、繪畫三冊、書法‧篆刻一冊、工藝一冊、人物一冊、總索引一冊,共二十冊。 二、建築編為四冊,依序為《1世界佛教美術圖說大辭典 建築1》、《2世界佛教美術圖說大辭典 建築2》、《3世界佛教美術圖說大辭典 建築3》、《4世界佛教美術圖說大辭典 建築4》。 三、建築編選標準:凡具有較高歷史價值和藝術特色的佛教建築遺址、寺院、塔、經幢的總體、單體和裝修等均予收錄。 四、凡入編之建築採用一文一圖或多圖形式,必要時加輔助圖予以說明。現收錄全世界包括歐洲、亞洲、非洲、大洋洲和美洲之建築詞條1,467則,圖片3,103幀。 五、建築卷內容分四部分:一為出版緣起與序言、總論和目次,二為正文,三為附錄,四為索引。 六、詞條目次按中文筆畫排序,筆畫少者在前,多者在後。首字筆畫數相等時,則按《康熙字典》的部首先後排列,部首相同者,依丶(點)、一(橫)、丨(直)、丿(撇)、●(㇏)(捺)、●(乛)(折,包括亅、乚、●(㇂)等)先後排列;首字相同時,即以次字排序,以此類推。若同一寺院之建築,總詞條在前,次級詞條依筆畫原則排序。 七、建築詞條名稱原則上採用現用名或約定俗成之名稱。若同一建築出現二個或多個名稱者,則以「參見」方式呈現。 八、文中出現佛教經典、書名或碑記,則以《》表示;引文、題記、榜題或楹聯皆以「」表示。 九、中外古代國別、地名,以()註明現今名稱。文中不常見之外文以簡化音譯附於()內註明。 十、文中的計量單位採用公制,如公里、公尺、公分、公釐、公頃、平方公里、平方公尺、公噸、公斤等。 十一、各國的歷史年代依據各國通用的歷史年表,文中出現王朝紀年,則加注西元紀年。西元後紀年僅用數字標明。西元前紀年則加「BCE」表述。 十二、為方便檢索,卷後附有「詞條漢語拼音索引」、「圖片索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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