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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劃: 卷 別:附錄
頁 碼:17/1_3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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菩薩處胎經(局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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畫佛題記(局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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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證大師諡號敕書(局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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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野道風
 

漢字書體舉類

(一)篆書
 廣義指漢代(206 BCE~220)隸書以前的古代文字。如甲骨文、籀文、金文。狹義指大篆和小篆。篆書筆畫圓轉,尚婉而通,在佛寺碑碣中常見用於書寫碑額。
 1.大篆
 狹義專指籀文。廣義指甲骨文、金文、籀文和春秋戰國時期(約770~221 BCE)通行於六國的文字。
 2.小篆
 亦稱「秦篆」,通行於秦代(221~207 BCE)。形體偏長,勻圓齊整,由大篆衍變而成。
 (二)隸書是從篆書簡化演變而來的一種書體,始於秦代,成於漢代。形體扁
 平方折,便於書寫。
 八分
 即「隸書」。魏晉(220~420)至唐代(618~907),楷書亦稱隸書,原先有波磔的隸書,則被稱為「八分」。
 (三)楷書
 亦稱「正書」、「真書」。筆畫平整,形體方正,可為楷模,故名。始興於漢末,流行於魏晉南北朝(220~589),極盛於唐朝,並形成歐、虞、褚、顏、柳等廣泛影響後世的書體風格。
 楷書自魏晉以後成為正規文字,佛經刊刻或抄寫多見採用正楷,以示敬慎。
 (四)行書
 一般在楷書形體的基礎上,作流暢便捷的書寫,既不像草書縱放難辨,又較楷書生動簡便,如行雲流水。
 唐、宋(960~1279)以後之釋氏、書家,好以行書抄經,行書作品相對增多。
 (五)草書
 廣義包括歷代各種形式的草書,如草篆、草隸、章草、今草、狂草等。狹義專指筆畫連綿、書寫便捷的字體。其主要特點是結構省簡,筆畫相連,書寫流暢迅速。
 1.章草
 早期的草書。始於秦末漢初,由草寫的隸書演變而成,但仍存隸書筆法的形跡,字字獨立,不相連綿。
 2.今草
 草書的一種。始於漢末,相傳張芝脫去「章草」的波磔和字字不相連的形跡,成為筆畫連綿、宛轉流利的韻致。
 3.狂草
 亦稱「大草」,是草書中最放縱的一種。筆勢連綿奔突,字形變化多端,常一筆數字,極龍飛蛇舞之致。
 (六)寫經體
 晉(265~420)、南北朝(386~589)至隋(581~618)、唐、五代(907~960),寫經風氣極盛,並專有職業抄經生,寫經書法在結體和行筆上自成一格,但又同時具備整飭嚴謹、筆畫粗細變化較大、用筆精熟穩定等共性,相較同期流行之書跡,顯得風格獨特,書法史上將這類書跡分門單列,稱為「寫經體」。
 (七)漆書
 因其用筆方正,點畫濃重,橫粗直細,側鋒取勢,截筆端而作,似用漆帚刷成,故稱之。清代(1644~1911)書畫家金農長於此書。
 (八)和樣
 日本書體。平安時代(794~1185)由小野道風開創,由藤原行成集大成。此書體在中國書法的基礎上創新,表現流麗柔和的漢字,有世尊寺流和御家流等流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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