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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麗高宗制書 卷 高麗高宗三年(1216) 行書 綾本墨跡 高34.5公分 長381.5公分 韓國全羅南道順天 松廣寺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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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麗高宗制書(局部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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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麗高宗制書
gao li gao zong zhi shu
此書係高麗高宗(1214~1259在位)詔令真覺國師為國家師表,讚揚其德行,頒賜大禪師稱號的原文制書,由黃姓書令史書,是研究高麗(918~1392)禪師、大禪師僧科制度的珍貴文獻。一九六二年指定為韓國國寶第43號。 真覺國師法名慧諶,為普照國師弟子,終生致力修禪,宣揚曹溪宗風,是韓國佛教史上重要人物。 此制書寫於七張色綾連結的卷紙上。行筆直截快速,但點畫樣式與楷書相去不遠,這是對公文書寫速度與正確性的要求所致;中國由王羲之書風發展的院體行書,也有著同樣的特色,如《楚金禪師碑》。此卷因年代久遠,保存不甚完好,有些文字已脫落,無法窺視全貌,但仍不失為高麗時期的佳作。 參考釋文: □依必有尊也特加緇秩之□模 可特授大禪師於戲崇真所謂□ 邦示賞所以弘善尊行慕道朕 盡禮以命師弘法利人師乃竭力 而護朕法諧乃職永孚干法 主者施行 貞祐四年正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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