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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劃: 卷 別:附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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燈

 
三具足
三具足
 
五具足
五具足
 
七政寶
七政寶
 
八吉祥
八吉祥
 
瓶

 
壺

 
香爐
香爐
 
朵瑪
朵瑪
 
供桌
供桌
 

佛教法器舉要二

(二)供佛器
 1. 燈
 燈明,泛指佛前供養或室內照明時所用之燈火。諸經典云,在佛塔、佛像及經卷前燃燈能獲大功德。燈明可破闇為明,故佛經中常將法、智慧比喻為燈。
 2. 三具足
 佛前之供養器具,包括香爐、花瓶和燭台。
 3. 五具足
 佛前之供養器具,包括花瓶、燭台各一對和香爐一只,合稱為五具足。
 4. 七政寶
 轉輪聖王所擁有之七種寶,分別為輪寶、象寶、馬寶、珠寶、女寶、居士寶與主兵臣寶。
 5. 八吉祥
 藏傳佛教象徵吉祥、圓滿、好運的八種圖像,即法輪、華蓋、勝利幢、法螺、蓮花、寶瓶、雙魚和吉祥結。
 6. 瓶
 乃陶瓷器,或為金屬所製之容器。有二種意涵: 一、係盛五穀、香水等,供養佛、菩薩時所用。又因瓶常用以貯存財寶,可應他人之願,而使其滿足,故稱德瓶、如意瓶、滿瓶等。二、為比丘常隨身攜帶十八物之一,梵語音譯軍持。即盛水之容器。又稱水瓶、澡瓶。有淨、觸二種,淨瓶之水,供飲用;觸瓶之水,以洗觸手。
 7. 壺
 聖水容器。藏傳佛教之灌頂器皿,亦稱為奔巴壺。
 8. 香爐
 又稱火爐、薰爐。焚香器皿,為大乘比丘十八物之一,亦為佛前與佛壇三具足、五具足之一。有柄之香爐,則稱為柄香爐。
 9. 朵瑪
 朵瑪又稱巴苓或八苓,是藏傳佛教佛前供具之一。原以麵、酥油花等製作,為保存長久,遂用琺瑯、銅、瓷等不同的質地作為材料。
 10. 供桌
 佛堂內用具。安置在壇前之大桌,其上供奉花、爐及燈燭等。材質、大小和形狀不一。
博物館資料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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