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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劃:三 卷 別:書法篆刻
頁 碼:17/1_47
大般涅槃經卷第九(局部)
大般涅槃經卷第九(局部)

北周天和元年(566)
楷書
紙本墨跡
高26公分 長115公分
甘肅省酒泉市敦煌市莫高窟第17窟出土
北京海淀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
 

大般涅槃經卷第九
da bo nie pan jing juan di jiu

甘肅省酒泉市敦煌市莫高窟第17窟出土。此經卷末有「天和元年(566)……比丘法定發願造涅槃經一部」題記,當為北周(557~581)所書,無書者名。北周武帝於建德二年(573)下令毀佛,破壞佛教文物,尤其紙本寫經難以長期保存,今有經卷出土,難能可貴。該卷旨在宣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,如來隨諸眾生而為說法,令其安住於無上菩提道。
 此書雖為北朝(386~581)寫經,但漸趨工整秀逸,與北碑的遒勁古拙書風有別。其運筆流暢圓熟,帶有行書筆意;點畫結構勻稱,捺筆略往上挑,遺有隸意,整體透出沉著穩健的意趣。與鍾繇古楷有一定的承繼發展關係。卷後題記較草率,似非同一人所書。
 參考釋文:
 故名為父母復次善男子如人生子始十六
 月雖復語言未可解了而彼父母欲教其語
 先同其音漸漸教之是父母語可不正耶不
 也世尊善男子諸佛如來亦復如是隨諸眾
 生種種音聲而為說法為令安住佛正法故
 隨所應見而為示現種種形像如來如是同
 彼語言可不正耶不也世尊何以故如來所
 說如師子吼隨順世間種種音聲而為眾生
 嘆說妙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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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大般涅槃經卷第九
 天和元年歲在辰巳十二月七日比丘法定發願造涅槃經一部
 上薦天帝釋四天大王龍王八神部軍王國主七世父母現在所
 生父母師僧眷屬下及三塗地獄一切眾生普同此福
 又願法定捨身之後不經三塗不經八難不生惡國不生
 邊地不生邪見不見惡王不生貧窮不生醜陋生生世世
 治佛聞法聰明生生世世遇善知識所以從心
博物館資料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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