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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石佛之堪 一九一八年 李尹桑(1882~1945) 白文方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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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同石佛之堪 李尹桑
da tong shi fo zhi kan li yin sang
李尹桑三十七歲時所刻。依題記說明,此石佛原為南朝梁大同十年(544)陳寶齊造像,吳門韓履卿舊藏,後履卿歿,為高要何昆玉所得,輾轉歸於作者,皈依供養,故李尹桑刻記。 此印有加邊欄,印文六字,分三行排列,每行二字,摹擬秦古璽印布局,大篆結構,筆畫較粗,似鑄印法。運刀光潔,渾厚樸實。全印剛強有力,筋骨勁健。 李尹桑原名茗柯,字尹桑,號壺父、秦齋等。江蘇吳縣(今蘇州)人。父雅好文翰,富收藏。工書法,臨摹秦(221~207 BCE)漢(206 BCE~220)諸碑,饒有金石氣。畫以花卉見長。篆刻師黃士陵,為其高足,精治小璽,印文奇峭峻拔,愈小愈見神妙,用刀生辣犀利,布局謹嚴,穩重中多變化,作品載譽嶺南。 邊款釋文: 梁大同十年陳寶齊造象為吳門韓 履卿舊藏見所著江右石刻文編玉雨堂 碑因其始著錄於海豐吳氏攗古錄張松 坪金石聚亦鉤摹之番禺梁杭叔麟枕簿 復已著錄履卿歿後為高要何氏所得 攜歸粵東已將卅載今展轉歸余皈依 供養寶之不逾璨璧用名所居並刻是 印戊午重陽前四日李尹桑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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